P O S I T I O N / 職稱晉升階梯
職務・職稱
PROMOTION LADDER & RESPONSIBILITY
外場部的職稱晉升階梯共 5 階,由下往上權責遞增。以下每階的權責說明為草稿,須由武江逐階確認後才算正式定案。
05晉升階梯LADDER
⚠️ 以下 5 階的權責描述是系統初稿,尚未經武江逐一確認,正式使用前請先核對、修改後再發布。
- 職稱 1兼職
執行單一工作站的基本作業,依當班正職/店長指派完成當日任務。權責(草稿):不可獨立開店/閉店關鍵步驟簽名確認、不可處理客訴分級中「中度」以上事件、不可代收現金結算。
- 職稱 2正職
可獨立負責一至多個工作站,具備完整站別 SOP 認證資格。權責(草稿):可執行開店/閉店標準流程並簽名確認、可處理輕度客訴、可代理帶新進兼職人員。
- 職稱 3儲備幹部
正職晉升的過渡職稱,開始接觸排班與跨站調度訓練。權責(草稿):可協助排班草案、可代理店長處理中度客訴、可執行 SOC 考核評分(需店長複核)。
- 職稱 4副店長
店長不在場時的最高現場負責人。權責(草稿):可獨立處理中度以下客訴、可核准當日調度與加班、可簽核大清紀錄表,緊急應變事件的第一通報窗口。
- 職稱 5店長
單店最高負責人,對營運部負全責。權責(草稿):可核准排班定案、可處理重度客訴與媒體/消費者爭議、可簽核月報與稽核表、是「區域劃分與職務執掌」條文修改的唯一現場提案人。
升遷制度(待建置)
目前晉升條件(在職時長、SOC 考核門檻、店長推薦流程等)尚未文件化,待武江提供後另立一頁。
─權責制度AUTHORITY SYSTEM
各職稱在區域劃分上的實際權責邊界,已有正式文件,見 SOP-00 第 3 章「區域劃分與職務執掌」——本頁的職稱權責草稿定案後,應與該章互相校對,避免兩處說法不一致。